摘要
声乐,顾名思义,是用人声演唱的音乐。人类历史上很早就有了歌唱,甚至比语言文字还要早。最初的歌唱是发出各种声音来传情达意,然后逐渐加上语言,形成简单的歌曲。在表演艺术的大家族中,声乐表演艺术是最古老的,也是人们最喜闻乐见的一种艺术形式,它之所以如此受到人们的欢迎,应当与它的大众化、观赏性、历史再现性以及不同风格特点的展示性等有很大关系。正因为如此,从欣赏者的角度出发,毫无疑问,作为一名声乐演唱者,我们歌唱的目的和宗旨不应该只是为了表现我们的演唱水平、展示个人的风采,而应该是;给予欣赏者一种美的享受,使欣赏者和我们(歌唱者)及词曲作者达成内心的共鸣。
出处
《北方音乐》
2013年第6期62-62,共1页
Journal of the Northern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