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工信部: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工信部通[20l2]29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发布了《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出处 《中国建设信息》 2013年第10期3-3,共1页 Information of China Construction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