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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办公布一季度各地区重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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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安委办日前公布2013年一季度全国重特大事故情况。一季度.全国共发生重特大事故18起。有11个地区发生了重特大事故,其中吉林2起(含特别重大事故1起)、贵州3起、黑龙江3起、云南2起、湖北2起、甘肃1起、山东1起、河北1起、河南1起、福建1起、四川1起。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西藏、重庆、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20个地区和单位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
出处 《湖南安全与防灾》 2013年第5期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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