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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间的借款是否属于抽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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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伟唐公司与筝涵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合资企业巍巍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伟唐公司以经营办公用房使用权,折价10万元和现金50万元出资伟唐公司为伟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巍巍公司成立后,以还借款为名。向伟唐集团转账40万元,事实上,巍巍公司未向伟唐集团借款,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3年第17期66-66,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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