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活动是州县行政的重要职能之一,吏役是这一职能的主要行使者。州县司法过程包括接收呈词、查勘与缉拿和词讼审理诸环节,捕盗关系和规费收取在极大程度上影响司法过程和审判结果,官箴文献、档案实录等史料非常清晰地反映了这点。司法过程所暴露出的局限和诸多问题的产生本质上根源于清代基层政治、经济所面临的困境。
出处
《历史教学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74-78,共5页
History Research And Teaching
基金
教育部青年项目“清代的地方行政与基层控制”(10YJC770125)之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