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清代州县司法过程及问题——以吏役行为为中心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司法活动是州县行政的重要职能之一,吏役是这一职能的主要行使者。州县司法过程包括接收呈词、查勘与缉拿和词讼审理诸环节,捕盗关系和规费收取在极大程度上影响司法过程和审判结果,官箴文献、档案实录等史料非常清晰地反映了这点。司法过程所暴露出的局限和诸多问题的产生本质上根源于清代基层政治、经济所面临的困境。
作者 周保明
出处 《历史教学问题》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74-78,共5页 History Research And Teaching
基金 教育部青年项目“清代的地方行政与基层控制”(10YJC770125)之阶段性成果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8

  • 1《陕西道监察御使程伯銮奏折》(嘉庆二十三年),见《清代乾嘉道巴县档案选编(下)》,第221页.
  • 2《福建省例》刑政例(上),禁带白役(乾隆二十四年三月).
  • 3刘默园.《拟禀五则》,何耿绳.《学治一得编》.
  • 4刘衡.《禀缉盗之法用捕役不如使民自捕并严禁诬陷由》,见徐栋辑《牧令书》卷20,戢暴.
  • 5周石藩.《海陵从政录》,谕禁卒.
  • 6方大浞.《平平言》卷2,代书.
  • 7刘衡.《州县须知》,理讼十条.
  • 8张经田.《厉治撮要》,体恤捕役.
  • 9《福建省例》刑政例(上),革除里差社差及分路捕役扰害地方(乾隆二十四年正月初八日).
  • 10田文镜.《弭盗要法》,见戴肇辰辑《学仕录》卷7.

共引文献3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