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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宁县:落实四项措施 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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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之一:提供养老优待,改善养老条件。将全县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仅此一项县财政每年就支出300多万元。
作者 王宝杰
出处 《社会福利(实务版)》 2013年第1期55-55,共1页 Social Welf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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