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质勘查资质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的地质勘查工作正常开展和进行的重要方面,为了更好的保证地质勘查行为的有序进行,保证地质勘查质量,促进地质勘查业的发展,国务院在2008年3月3日颁布了《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试图通过这一《条例》,对我国地质勘查资质的现状进行必要的调节和管理,保证其朝着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这一《条例》总共有六个部分,包括总则、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部分,同年7月1日正式实施。本文通过对该《条例》的内容综合性的分析,指出了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在本次论文中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力图为规范我国地质勘查资质管理略尽绵薄之力。
出处
《中文信息》
2013年第3期19-19,11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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