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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保障“抓大”也别“放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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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6日,卫生部介绍,2013年,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将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到90%。(1月17日《新京报》)大病保障能力是一个国家医疗保障水平的体现。近年来,随着财政实力的增强和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我国先后采取一系列措施补上大病保障的短板。继推行大病二次报销之后,此次大病保障扩容和报销比例提高,有望为大病患者撑起更为坚固的保护伞,保障其病有所医,早日康复。
出处 《新农村(黑龙江)》 2013年第3期27-27,共1页 New Countrys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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