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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套取国家补助金避税等利益驱使部分合作社有组织“无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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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土地规模经营不断发展,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各地蓬勃涌现,为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体制奠定了坚实基础。但记者近期在黑龙江、山东、安徽、江苏、江西、广东等地采访发现,目前这些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过程中出现新主体数量少、经营管理技术与水平偏低、内在质量不高等诸多“发育不良”问题。
出处 《新农村(黑龙江)》 2013年第5期22-22,59,共2页 New Countrys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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