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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贪心私改电子秆他人举报获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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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杨篥是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一废品回收站的老板,平时好逸恶劳、不善经营,生意一直不见起色。杨某心生贪念,对自家的电子秤进行了改造,使称重的物品重量小于实际重量,以此谋利。两年时间里,杨莱通过在电子秤上“动手脚”方式已获利达3万余元。后因交易中在称重数量上与他人发生争吵而遭举报,杨某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作者 章玉娟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3年第18期58-58,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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