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随着不法分子盗取用户银行卡内信息从而复制银行卡进而盗取用户卡内资金的现象的出现,银行卡欺诈所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相继高发。然而,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由于储蓄性质的认识不同,银行与储户举证责任的分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官的主观因素。因此,有必要在举证责任的法律适用问题上统一观点,避免因适用原则的不同而导致"一案两判"的不良后果。
出处
《现代营销(下)》
2013年第4期164-164,共1页
Marketing Management Review
基金
广东金融学院2011年度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克隆卡案件相关民事责任研究"(CX20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