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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 城乡居保“协议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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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市通州区开展“协议缴费”,即参保人在缴费期内一次性与区级经办机构签署《通州区个人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协议书》,同意每年从其本人存折账户中扣缴保费。区级经办机构每年第一季度在业务系统中将已签协议人员的信息批量导入预缴费模块,而无需参保人再到村(居)委会进行重复申报。为确保成功扣款,
作者 任永艳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3年第6期48-48,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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