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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非居民企业派遣人员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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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很多跨国企业跨境派遣安排的实际性质受到了我国税务机关的质疑。部分基层税务机关反映,非居民企业向境内企业,主要是其关联企业,派遣人员担任境内企业高管或其他技术职务,并由境内企业向该境外企业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薪金,以及管理费等费用,在此情形下,非居民企业是否构成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难以把握,由于此类外派模式较普遍存在于外国企业在中国投资的企业中,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文件对此仅有原则性的规定。部分税务机关会怀疑派遣安排其实是为了掩饰境外派遣企业向中国境内接受企业提供的服务。
出处 《财会学习》 2013年第6期6-7,共2页 Accounting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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