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学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体性,与之相关的政府教育行政机制至关重要。西方国家大学主体性发挥得较为充分,既能维护大学精神,又能履行社会责任,这与西方国家政府的善治制度是分不开的。以英国和美国为例,两国政府设计的大学主体性实现机制不尽相同,但是又体现了一些共同理念:尊重大学的主体地位;对大学进行宏观管理,具体手段为拨款与评估;通过契约或者法律认定方式明晰大学独立法人地位;建立大学内部法人治理结构。
出处
《教育与职业》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8期17-20,共4页
Education and Voca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英
美
日三国大学法人制度比较研究"(项目编号:11YJC88015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政府善治与大学的主体性培育"(项目编号:Z7100508)的部分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