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建筑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越来越受到关注。从理论上来说,城市建筑文化遗产是一种文化资本,在保护和开发中应按照类型维持原貌,在开发中应当遵照文化产业的原则。目前,法国和中国香港地区分别是东西方历史文化建筑保护与开发的典范,在法律体系、政府作用、全民性和产业性开发等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我国应当在吸取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作用、鼓励民间广泛参与并与旅游业形成互动,真正做好城市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与开发工作。
出处
《东岳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177-182,共6页
DongYu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