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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遭窃物业赔”促安保责任归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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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家中失窃,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安全管理存在疏漏,遂将小区“管家”告上了法庭。近日,经广东省珠海市两级法院审理,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安全防范方面存在一定过错,酌定该公司赔偿业主财物损失1万元。(《珠海特区报》4月14日)
作者 吴江
机构地区 江苏
出处 《社区》 2013年第15期5-5,共1页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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