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论从政策导向、贫困的本质,还是从国内外反贫困实践来看,法律之于反贫困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的反贫困地方立法不仅效力较低,而且结构单一、内容简单,与复杂的反贫困实践严重脱节。由于贫困本质和反贫困价值目标所决定,反贫困立法应该属于经济法的范畴。反贫困立法可以从理念与原则、适用范围及调整对象、主体框定、法律关系与责任等方面进行构建。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13年第3期32-38,共7页
Western Law Review
基金
中国法学会2012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我国西部农村反贫困模式与立法研究>(项目编号:GLSD(2012)167)
甘肃省财政厅2012年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西部农村反贫困法律对策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