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代侵权法理论过分强调侵权法填补损害的功能,忽视了对故意与过失侵权心理的关注。侵权法过错的判断应当充分借鉴心理学的相关成果,修订主观性判断标准,区分故意与过失的侵权心理。这不仅在理论上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更是科学确立侵权行为人法律责任,有效预防侵权行为发生,科学确立法制宣传策略,构建和谐民事法律关系的要求。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13年第3期64-70,共7页
Western Law Review
基金
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文化产业发展中利益规制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2CFX00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