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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将实行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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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环保部网站发布《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两份征求意见稿分别要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信息需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指出,列入国家重点监控名单中的企业,不仅要认真履行自行监测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而且要如实公开自行监测的信息,满足公众环境知情权,接受公众的监督。
出处 《中国铅锌锡锑》 2013年第6期3-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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