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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起草=人大主导?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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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府、人大代表、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都有法规案提案权。但目前绝大多数法规案都是政府提出的。由于缺乏健全的制约机制,参与立法的政府部门追求自身利益在所难免,而对一些跨部门、综合性强或者涉及民生而缺乏部门利益的立法项目,政府部门积极性不高。主任会议和专门委员会提法规案的则很少;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提案权基本虚置。
作者 吴祖强
出处 《上海人大月刊》 2013年第6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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