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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GMP颁布后药厂新建、改造设计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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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 2011年2月12日《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予以发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新版药品GMP吸收国际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国情,按照“软件硬件并重”的原则,强调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达到了与世界卫生组织药品GMP的一致性。新版药品GMP的实施后,凡新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扩建)车间均应符合新版药品GMP的要求。现有药品生产企业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其他类别药品的生产均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未达到新版药品GMP要求的企业(车间),在上述规定期限后将收回GMP证书不得再继续生产药品.因此中国大多数制药企业将面临着软件的升级和硬件的改造.来适应新版GMP的要求。我们在新建和改扩建过程中一定要把“质量源于设计”(QbD)的理念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中,力求通过系统性设计,从根本上确保药品生产质量安全、可靠。本文主要就药厂新建和改造设计审核方面做一下浅析。
作者 杨丽宁
出处 《河北企业》 2013年第6期79-8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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