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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从严征税激起千层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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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国务院发布“国五条”相关细则,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以转让收入的1%~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作者 吴学安
出处 《城市开发》 2013年第3期24-25,共2页 Urban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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