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崔涛在《行政论坛》2012年第6期撰文认为,农民失地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结果,由于长期推行城乡不均衡发展战略,导致部分失地农民成为无地、失业、无社会保障、无创业资金的“四无”人员。对失地农民实施社会保障是政府的基本责任,是其生存发展的基本权益,是农业现代化的需要。以法治为基点改革和完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在价值取向上应构建保险型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原则方面应当遵循保障生存权和发展权原则、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保障的范围和标准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政府责任原则,同时,应科学合理地进行法律法规体系设计。
出处
《公安研究》
2013年第5期92-92,共1页
Policing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