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纠纷背景】张某(男)、李某于2006年7月14日登记结婚。婚姻期间,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夫妻感情日益淡化,2012年12月双方决定协议离婚。在财产分割中,双方就2012年一笔12万元征地补偿款的归属产生了争议,遂向调委会申请调解。调解员了解到,张某所在村的土地于1996年重新划分,1998年办理土地承包权证。李某嫁给张某后将户口迁入张某所在村,该村自1996年后没再进行过土地调整,但李某所在村在李某出嫁后进行了土地调整,李某没有分得承包地。
出处
《人民调解》
2013年第6期44-45,共2页
People's Med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