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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停车问题的法律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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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出处 《城市开发(物业管理)》 2013年第4期46-46,共1页 Urban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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