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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规定业主共同决定的方式和有效性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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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全国众多的商住小区,只有少部分召开过业主大会、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即使首善之区北京市,到2010年初也只有约21%召开过业主大会、选举过业委会。而在这21%已成立业主组织的小区,真正能运作、能换届的更是少数。业主大会成立难、决策难、执行难,有诸多方面的原因。但其中业主大会决策有效性的门槛设置过高,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作者 郭卫建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 2013年第6期18-19,共2页 Housing And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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