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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某年北京有长期拖欠物业费,法院判了依然拒不缴纳的。结果警察上门抓人。好家伙,媒体一片讨伐。后来这项强制执行的措施就停止了。要我说法院判你缴纳物业费,你拒不缴纳,这不是藐视法庭吗?就该抓起来。你要不服就去上诉,既不上诉,又不缴纳,你以为你是鸵鸟吗?(5月13日21:11)
作者 王志安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 2013年第6期50-50,共1页 Housing And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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