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广东地热矿泉水采矿权地市审批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近日下发《关于调整地热矿泉水采矿权审批权限的通知》,率先在全国调整地热、矿泉水采矿权行政审批权限,首次涉及国家规定的重要矿种达34个。广东厅明确,除矿区范围跨地级以上市的地热、矿泉水采矿权审批事项仍由省厅负责外,其他地热、矿泉水的划定矿区范围,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及储量评审备案、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备案、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备案、采矿权转让、出租等管理事项,均由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作者 祝桂峰 李浩
出处 《国土资源》 2013年第5期60-60,共1页 Land & Resource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