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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电子眼查处交通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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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6月1日起,被电子眼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正式计分了。近日,中山市公布了电子监控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计分实施细则(下简称“细则”)。如在6月1日零时前实施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在7月1日零时前办理无法确认驾驶人的,不记分处理(大中型客货运车除外)。与此同时,交警部门将严厉打击“买分卖分”、他人代替接受违规处理等违法行为。
作者 郑平
出处 《广东交通》 2013年第3期42-42,共1页 Transportation of Guang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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