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解决海洋划界争端中,谈判与国际司法裁判和仲裁起主要作用。通常,谈判是首选,因政治意愿主导而适用灵活;国际司法裁判和仲裁是补充,因法律规则主导而有相对确定性。在解决海洋划界争端中,二者相互独立而又相互补充。调解和调停等其他争端解决方法也可用于海洋划界争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注重缔约各国选择争端解决方法的自由,并为此创立了由相互竞争的各种方法组成的一种横向争端解决机制。这些和平争端解决方法,为我国和平解决海域划界争端提供了工具箱。
出处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53-61,共9页
Jinan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海洋权益法律保障研究>(批准号:09JZD002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解决南海争端的局限性及对策研究>(批准号:11AZD115)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五十二批面上资助项目<〈海洋法公约〉强制程序在南海的适用性研究:问题及对策>(批准号:2012M52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