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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液化气销售合同正式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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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上海海洋石油局代表销售方中国石化、中海油东海合作项目联管会,在上海分别与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和中海油能源发展销售服务公司签署了东海液化气购销合同。这标志着东海液化气销售工作正式启动。随着东海天然气项目上游产能提升,从天然气中分离副产品液化气的生产设施已具备,增销液化气产品的条件也已成熟。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市场调研和用户筛选,东气销售部最终确定了两家用户单位及销售模式,并获得了东海项目联管会的批准。购销合同的顺利签署,也为今年6月东海液化气按计划顺利上产和销售打下了基础。
出处 《海洋石油》 CAS 2013年第2期36-36,共1页 Offshore O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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