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诉讼法》于2012年8月31日进行了重大修正。此次修正是对1991年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民事诉讼法》的第二次修正,共有60处修改,涉及70多个条文的调整,略占整部法律的四分之一。具体来讲,主要包括了进一步完善调解与诉讼相衔接的机制,进一步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完善当事人举证制度,完善简易程序,强化法律监督,完善审判监督程序,完善执行程序等内容。对以上修正案内容的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正确实施是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当然职责。
出处
《特区法坛》
2013年第4期48-52,共5页
Judicial Forum of Hainan Higher people's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