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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跨期核算问题新探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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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投资性房地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在其持有期间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处置相关资产时将原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的金额转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等账户;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若有余额,要结转到"本年利润"账户。在此种规定下,不跨期处置相关资产时账务处理相对简单,无争议。
作者 杨桂洁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35-36,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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