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利用个人所得税的临界点进行纳税筹划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根据国税发[1994]127号文件和财税字[1998]12号文件的规定,对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和体育彩票的中奖收入,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122-122,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