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如何区分党纪案件中的领导责任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8条将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员划分为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在案件检查实务中,如何准确区分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并进行定性量纪,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出处 《中国监察》 2013年第10期52-53,共2页 Supervision in China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4

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