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他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凭借自己的勤奋努力,一步一个脚印地从一般干部走到了“一把手”的领导岗位。在领导和同事眼中,他为人低调、做事严谨,似乎跟“贪”、“腐”沾不上边。然而,却终究没能抵挡住“金钱炮弹”的攻势,在年过五旬之后被开除党籍、公职,锒铛人狱。他就是福建省寿宁县林业局原局长龚运发。经查,龚运发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共同贪污公款共计48.83万元,个人分得赃款8万多元。2012年4月,该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龚运发有期徒刑5年。
出处
《中国监察》
2013年第10期58-59,共2页
Supervis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