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阐述了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应该成为产业结构调整的主体。分析了影响企业参与天津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性的不利因素,包括:能源价格差异抑制提升提速服务业;规范管理缺位制约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的发展;资金成本因素限制制造业的转型发;业绩"门槛"较高阻碍传统产业升级发展;信息不对称影响企业进入鼓励发展的产业。提出了推动企业主动参与结构调整的对策建议,包括:消除能源价格差异助推服务业提升提速;加强规范管理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发展;加大资金支持激励制造业转型发展;放宽首次业绩"门槛"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发展;强化信息咨询服务引导企业进入鼓励发展的产业。
出处
《天津经济》
2013年第6期10-12,共3页
Tianjin Economy
基金
2012年民建天津市会重点调研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