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主张:法律不仅是门专业,而且是个行业;以法律为专业主导思想(其中包括以"法律=诉讼"的主导思想)限制了法学教学的思路,也限制了学生发展的思路;法律行业是可以细分为多种法律产品的,而每一项产品的研发,均是一个好的创业机会,而创业本质就是就业。因此,有必要对法学学生进行创业培养,也是新形势下法学教育培养目标中所必须增加的一项重要内容。
出处
《黑龙江高教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期154-156,共3页
Heilongjiang Researches on Higher Education
基金
2012年广东省高教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重点课题"大学生创业指导与国家级高新区发展的融合--以东莞为例"(编号:11GJA125017)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