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资管时代,我国金融理财市场面临"政出多门"、"多头监管"的法律困境,现有监管机制难以适应大资管时代金融理财发展的新格局。基于金融理财市场事实上的混业经营状态,当前,有必要进一步明晰金融理财的信托属性,进行顶层设计,以出台《信托业法》为契机,统摄各类金融理财行为,发挥司法权对金融理财市场的调控作用。
出处
《现代经济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34-38,37,共5页
Modern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组织法视野下的商事信托研究"(项目编号:11YJC82004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