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美、中欧之间针对光伏产品反补贴贸易争端愈演愈烈,这既体现出中国的光伏产品补贴政策存在与WTO规则相符性之间的差距,也暗示了WTO下补贴与例外规则在保护包括光伏产品在内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时候存在的现实困境。此问题的解决,一方面WTO多边贸易规则不能回避,其应从原则上确立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合法性,并从例外方面对其外部性加以约束;另一方面,中国也要积极筹谋,通过细化规则与强化政策、严格避免禁止性补贴以及合理巧用可诉性补贴,以减少不必要贸易争端的发生。
出处
《现代经济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78-82,共5页
Modern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中国法学会课题"中国加入WTO法律文件的解释问题研究"(项目编号:CLS(2012)C81)
西南政法大学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资助项目"WTO成员参与争端解决机制能力建设研究"(项目编号:XZQNCXTD2011-05)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学术研究创新项目"中国参与世贸争端与促进涉外法律人才培养问题研究"(项目编号:GJFXSYJCX-07)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