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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大通过决定促进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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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凝聚改革创新共识,激发全社会改革创新活力,营造有利于改革创新的社会环境,并为改革创新提供必要的法制保障,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改革创新的决定》,自6月20日起施行。
出处 《新疆人大》 2013年第7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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