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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机构欧洲话语权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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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欧盟针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新规则6月20日正式生效。根据新规则要求,要对并未主动申请信用评级的欧盟成员国评级,评级机构一年最多只能采取3次评级行动,对国家主权信用的评级结果则必须在周五交易市场闭市后公布,这些举措都是为了减少评级结果对市场波动的影响,评级机构在欧洲的“话语权”被进一步削弱。
出处 《金融博览》 2013年第13期50-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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