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法)起源于中国汉代对涉外婚姻关系的调整,这部法律的成文法规定起源于中国的唐朝,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出现法律适用法的国家;1918年《法律适用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成文单行法的诞生。中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历史时期。1978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获得史无前例的发展,《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的法典化,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伴随着我国涉外民事交往的发展走向勃兴。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期93-102,共10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制定与完善"(10AFX015)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