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规模以上企业巨大的市场占有份额,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其业务活动过程中的违规失范行为变得不容忽视。刑法应当也必须对此类行为的处罚发挥其应有的威慑力。而针对食品企业犯罪的特点,更新归责理念,以食品的"安全性"指导立法活动,完善对食品生产企业犯罪的罪名设定,做好与行政处罚之间的衔接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期103-106,共4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学科建设项目(2012XWD-S030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