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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保障与死刑限制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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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废除死刑和轻刑化是当代世界刑法发展的趋势。中国根据自身国情,建国初期就提出了不废除死刑,但坚持少杀、慎杀,防止错杀的刑事政策。在现阶段,"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中国的重要刑事政策。"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一项重要的宪法原则。《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取消了13个非暴力性经济性犯罪的死刑,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死刑罪名由68个减少至55个,在世界上保留死刑的国家中是少有的,应当从立法上进一步减少非暴力性的经济犯罪和财产性犯罪的死刑,为批准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做好准备,还应当探讨死刑取消后的替代措施以及如何从司法上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
作者 周道鸾
机构地区 国家法官学院
出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3年第4期3-14,共12页 Journal of National Prosecutors Colleg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J].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5(03)
  • 2国家法官学院教授 周道鸾.我国刑法修正的重大突破[N].人民法院报.2011(006)
  • 3国家法官学院教授 周道鸾.从《刑法修正案(七)》看立法导向[N].法制日报.2009(012)

同被引文献113

引证文献9

二级引证文献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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