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作为较早实施环境责任保险的国家,已形成完善的污染法律责任保险制度。纵观美国污染法律责任保险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其发展有赖于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支撑,而这些法律实际上对环境保险市场具有重要影响,既产生正效应又产生负效应。借鉴美国经验,我国应完善现有环境责任立法,协调环境立法与保险市场发展的目标,并寻求环境责任保险与其他手段的有效联结,以促进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发展。
出处
《西南金融》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28-30,共3页
Southwest Finance
基金
华中农业大学科研创新研究项目<"两型"社会构建背景下我国农村环境金融法律问题研究>(3012850)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