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资本监管制度变革是本轮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核心内容。与上世纪30年代进行全面的金融管制不同,本轮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并没有简单地叫停高风险业务,进而产生长期的金融抑制,而是通过一套全新的标准、制度更为准确地识别风险、度量风险,并更有针对性地通过资本要求抵补风险。尽管这种理念不断遭受非议,认为这种事后的约束远不如直接的事前干预有效。但拉长历史的视角,我们会发现,在金融机构进行某项金融业务前由监管者判断行与不行,短期的确立竿见影,但长期却会产生更大的道德风险。
出处
《中国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3期31-34,共4页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