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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快递手机丢失索赔难签订保价协议合理赔 【案情简介】今年3月,贾女士用特快专递给在外地上大学的女儿邮寄了一部价值998元的手机,一个星期后贾女士女儿还未收到手机.到邮政局查询得知手机在邮寄途中丢失.贾女士要求邮政局按手机价值全额赔偿.邮政局以贾女士未办理保价业务为由.坚持只能给予50元的赔偿金.双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贾女士便投诉到顺义区消费者协会。
出处 《大学生》 2013年第13期144-1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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