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时至今日,违法药品广告依旧是广告治理中难以攻克的瓶颈问题。旨在将相关违法信息公之于众的药品广告公告制度从诞生之日起就彰显了其在缓解信息不对称、增强法律威慑力、提升政府公信力和畅通广告执法监督渠道等层面的功能优势。就制度设立的初衷目标而言,目前公告制度的实践运作与应然状态尚存在一定差距。扩大公告内容的全面性和透明性、促进公告发布的及时性并拓展公告传播的广泛性是有效彰显和实现公告制度功能优势的现实路径。
出处
《经济师》
2013年第3期75-77,92,共4页
基金
央财项目:城市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科研基地的结项成果
项目编号:2011YC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