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平朔煤炭工业公司人事制度与一般的大型国有煤炭工业企业相比有较大的差别。其做法是在公司一级设立劳务公司,在具体生产部门矿一级设立人事科。当矿一级生产单位根据目前的生产情况感到员工不足时,即向公司的劳务公司提出用人计划,劳务公司根据矿人事科的用人要求在公司内部调剂或从劳动力交流中心等部门招聘,矿人事科在接到劳务公司的推荐人选后,对应聘者进行岗前培训并考试,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退回劳务公司;同时,对于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冗余人员,也由矿人事科退回劳务公司后重新安置。
出处
《煤炭企业管理》
2000年第3期38-39,共2页
Coal Enterprise Management